上虞物流公司國內物質收購作業規矩
第1條 國內物質收購紹興到煙臺物流專線作業規矩,加強物資的方案處理。依據各部分上報的年度所需物資方案及庫存狀況,每年第四季度統籌做好來年的物資供給方案,力求按時上報公司年度方案資料。
第二條 加強物資訂貨合同的處理。物資合同,有必要由物資供給部統一對外簽訂,其他單位(部分)不得對外簽訂合同,否則財務部拒絕付款。在簽訂合同前應主動尋求有關部分和生產單位的定見,盡量做到收購回來的物資符合質量要求,運用部分滿足;一起要對購貨合同進行掛號,便于處理提貨及付款手續。每年第1季度要依據年度的方案,尋覓供貨商,簽訂全年的大宗工程、維護物資的供貨合同,以保證大宗物資供給的安穩可靠性。
第三條 簽訂合同的物資由供給室依據庫存和工程、維護用量狀況實施分批進貨。常用零星物資要依據需求部分的需求量和庫存狀況進行松散進貨,做到物資無積壓,數量品種足夠又齊全。
第四條 物資進庫實施質檢員、倉管員、收購員聯合作業,對物資質量、數量進行嚴峻查看,做到貨賬相符,把好物資進倉質量關。
第五條 收購事務作業人員要嚴峻實施自己的職責,在訂貨、收購作業中實施“貨比三家”的原則,詢價后報領導核準供貨商,不得私自訂貨和盲目進貨。在重質量、守合同、守信用、售后服務好的前提下,選購廉價物資,做到質優價廉。一起要實施跟蹤就事擔任到底的責任制,不得無故積壓或拖延處理有關商務、賬務作業。
第六條 為掌握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商品信息,如價格行情等,物供人員有必要常常自覺學習事務知識,進步商務作業的才能,以保證及時、保質、保量地做好物資供給作業。